1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编写更为详细的安全隐患查报标准,并依照此通用标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归类上报。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
隐患类别 隐患内容 备注
1.1资质证
照
1.1.1 缺少资质
证照
1.1.1.1未取得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第七条:应取得营业
执照。
1.1.1.2未按规定取得采矿许
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第十六条:
开采矿产资源,相关规定有要求的,应取得采矿许可证。
1.1.1.3未取得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第十三条:应通过消
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19
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