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和决算审计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
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拟收集的资料,根据实施审计的具体情况有可
能进行延伸审计或计划审计时,提供的资料收集不限于以下资料:
第一部分: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资料
1、 同意进入审计程序的政府批文或政府批转的审计申请。
2、 项目立项 +报告及批文(发改下达的计划批文或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单) 。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若有)
4、 初设概算及调整概算批复。 (若有)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若有)
6、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若有)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有)
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若有)
9、 开工报告及批复。(若有)
10、 委托地勘、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的合同。 (若按规定需进行招标的
还需要提供: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11、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12、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等质量评估报告。
13、 竣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