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
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
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 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
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 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
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
确。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
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 项目承包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
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
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
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
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