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 [2006]439 号)
福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 (鼎政综[ 2005] 264 号)文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 (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和省建设厅的技术审查
意见。
二、福鼎地处福建沿海北大门, 是闽东次中心城市。 城市建设和发展要树立和落实科学
发展观, 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要求,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合理利用城市各类用
地和空间资源,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福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设施完善、布局
合理、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现代化的港口滨海旅游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 20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严
格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 2020年为 20万人左右,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