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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店招店牌设置标准
1 总 则
1.1 为了规范店招店牌设置行为,创造整洁、美观、 有序的街景容貌,提升城市品
位,根据国家、省、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市容以及户外广告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1.2 店招店牌是城市市容景观的组织部分, 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应与城市社会
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
1.3 店招店牌设置和管理应根据城市的实际, 统一规划, 规范设置,彰显城市特色。
1.4 新建临街建筑物店招店牌设置位置须在建筑设计阶段同步规划 ,末规划店招店
牌位置的由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部门审定 ,进行整体设计,统一制作,达到规范化、个性化和
艺术化的效果。
1.5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 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
商户,设置各类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牌匾标识行为,均应依照本标准执行。
2 店招店牌文字规范
2.1 店招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