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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 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
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
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 较 18号令, 87号令在立法依据中增加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 删除了“招标采购单位”这一统称和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 87 号令全文在提及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时均采用了完整、明确的表述。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的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