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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1-0085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交易合同书
(挂牌交易)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 托 人:潮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地 址:潮州市城新路 19号
法定代表人 :林庆国 身份证号码: 440520491226481
受 托 人: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
地 址:深圳市振华路八号设计大厦二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新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向发灿 身份证:
传 真:83785223 电 话:83785888
二、委托事项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
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
本委托合同。
第二条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公示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
买须知》,对 A841-0085宗地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转
让全权委托乙方组织挂牌交易。 委托期限自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