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4 k V MNS 柜 技 术 规 格 书
1 通用条款
1.1 供方提供的货物及其技术规范应 符合本技术 规范所规定的要 求,也可 推
荐与本 技术规范 规格偏差很小的类似定型 货物,同时提供详尽的技术 偏差说
明。不得提供无明确产品型号的产品 以及无明确产品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
1.2 供方应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提供的设备 在三个及以上电 力系统的 变
电站运行过二年以上,且在近一年未发生严重质量事故。
1.3 本技术规范并未列出有关设备的 全部细节, 但供方提供的货 物应满足 本
技术规 范、工程 设计、制造工艺标准及相 关国家、制造、电力行业标 准的要
求。
1.4 供方在投标的同时向需方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1.4.1 与所供货物及本技术规范相符的型式试验报告;
1.4.2 供货记录,包括:设备简要参数、工程名称、安装地点及投运时间。
1.4.3 其他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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