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45巴中至金平公路仪陇段改扩建工程
PPP项目
框架协议
甲方:仪陇县人民政府
乙方(社会资本):
二О一六年 月
甲方:仪陇县人民政府;
乙方(社会资本): 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
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为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中的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仪陇县人民政府采取 PPP模式对(简称 “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并运营维护。
(二)甲方经以
(三)甲方通过公开招商方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即乙方,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乙
方须与甲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甲方与项目公司签订《国道 G245巴中至金平公路仪陇段改扩
建工程 PPP项目合同书》(简称 “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融
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四)根据《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