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精装修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1.精装修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1 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 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 指定专人专职
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1.2 各专业工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 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有关单位办
理书面交接手续。
1.3 项目部应严格规范使用现场的水、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
1.4 项目部必须建立运输通道、 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 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
破坏。
1.5 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其他专业没有进行成品保护或者成品保护受到破坏时,应及时协调,
并通知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发包人及相关单位。
1.6 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 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
记。
1.7 建立垃圾运输通道,有条件的话对垃圾通道进行封闭,禁止乱丢垃圾及高空抛物。
1.8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