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 XX街道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零星工程的
操作程序, 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手续和质量控制方法, 结合我办
实际情况及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零星工程,是指工程预结算造价在 10 万元以内且
不在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招投标范围之内, 可直接确定施工
单位的新建、扩建、维修、基建配套工程等。
第二条: 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先审批后实施;
2、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须执行招标程序;
3、原则上零星工程须同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 成立 XX街道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组,由人
大、纪检、基建、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城建办,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申报工程计划;
2、审查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3、编制工程预算;
4、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