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制 定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须知
一、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前, 必须了解该工作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基建程序,
防止产生无效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 《协议书》 ,第二部分是 《通
用条款》 ,第三部分是《专用条款》 ;合同双方须了解和确认《通用条款》 。
三、《通用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
作出的通用规定,除双方协商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
格履行。
四、《专用条款》是按《通用条款》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通用条款》的修
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