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发票,后给工程款”这种难题怎么破?
来源: 56选煤服务中心
导读:
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 “营改增”落地后,依然有许多
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并且随着相关政策及改革的进行,出
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理解,不仅关系到税负
的增减,更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
问题一
问:施工企业多数是按照施工进度收款的, 怎么来界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答:收款就发生纳税义务。有很多企业认为,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要按照合同规定,比如合同中规定某年某月某日结
构封顶,甲方付款 50%,这就发生纳税义务。这种想法实际上
是不对的,没有付款就没有纳税义务。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企业不能为了“应付”“营改增”
将自身利益放在后面,而是要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以此
为基准约定付款条件。
问题二
问:“先开发票,后给工程款”是建筑企业在实际操作
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在新税制环境下,容易导致销项发票有
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