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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巴高速公 路施工主通道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交工验收, 保障通
道安全有效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部《公路工
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湖北省通村公路验收办法》 ,结合地方
县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新建、 改建
工程的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 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应进行交工验收,未经验
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 评价工程质量是
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是否可以移交下一个阶段施工或是满足
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第五条 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