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一、《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
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和事故
应急措施;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批评、检举、控告;
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
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⑹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⑺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⑻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三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义务:
⑴自律遵规的义务, 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