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 30号令)》
(2003 年 3 月 8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
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 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
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
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