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于 2011年末
颁布,并自 2012年 2月 1日起施行。
《条例》是《招标投标法》的细化、完善和补充。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
问题,《条例》严格遵从上位法,注重细化《招标投标法》的原则性规定,吸
收部门规章或政策性文件既有规定和招标实务中已经形成共识的成功经验,进
一步完善创新招投标制度,着力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规范招投标程
序,统一招投标市场规则,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推进“三公”实现。 《条例》
创设的新规则也深刻影响着招标投标的规则和流程,为其提供更为完善的操作
指引。
一、《条例》细化和解释《招标投标法》原则性条款和概念,推进法定条
件要求更明确,人为自由裁量操作空间受压缩,净化招标投标竞争市场环境。
1.定义“工程”含义,明确界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条例》第二条衔接 《政府采购法》 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