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7)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18号)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10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
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
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