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建字 [2010]3 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
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
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进一
步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 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形成
工程造价的机制,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
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
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完善政府宏观调
控和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全面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 08 计价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