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 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为深入贯彻执行 2010 版计价依据,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经研究,现将 2010 版相关专业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印
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 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 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 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