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点问答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点问答 (一 )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国务院 1982 年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
例》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特种
设备的安全监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
一是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非公有制经济等其
他经济成分得到较快发展,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 《暂行条
例》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工作的复杂情况。
二是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
的特种设备的范围也发生了变化, 除锅炉压力容器外, 电梯、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以及压力管道等大量增加,
非法制造 “土锅炉 ”等特种设备、违章安装操作特种设备等违
法现象屡禁不止,特种设备事故频繁发生,亟需规范。
三是《暂行条例》的操作性不够明确、具体,大量涉及行政
许可的行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