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工程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 50203-2011)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 50203-2011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
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2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
于 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 90%。
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
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及 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
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
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
高比不应小于 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
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