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501-2005) (以下简称
本定额)依据建设部发布的 《全国统一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 [88]
建标字第 451号),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园林绿化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
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
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
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
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 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
合理的施工工期、 施工工艺、 劳动组织以及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编制的,
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
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