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2006-10-10 13:24 文章来源:条法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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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新制订的《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规章草案公
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2006年 10月 20日。
联系人:条法司 于方
电话: 65198751
传真: 65198996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
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
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
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
口商品检验检疫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