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质 [2010]574 号
附件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指引
为保证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
国家、行业、省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
引。
一、地基基础工程的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
地基基础检测应符合 附表以及下列规定:
(一)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抽检应按单位工程计算。
(二)同一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时,应分别确定
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桩型或不同地基
处理方法时,按相关规定分别确定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
(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单位工程的桩总数少
于 30 根或复合地基处理面积小于 300m 2,可将地质条件相近, 施
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应对
每个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对每个单位工程的承载力抽检数
量为:当采用静载试验时不得少于 1 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时不得
少于 2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