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6.5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则” ,并符合本部分说明及以下要
求:
1. 单元工程划分:以一套组合电器为一个单元工程。
2.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应填写六氟化硫组合电器安装, XXkV
开关站(或变电站) X 间隔(或 X 条线路)。
3. “单元工程量“应填写一套组合电器。
4.“检验记录”的填写应按各条的质量标准要求,认真填写检查
(检验)的实际情况。要求文字述说精练明了,具体准确,数据
真实。在“质量标准”栏中注有“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符合标
准规定”者,不能一概填写“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符合标准规
定”,均应填写产品要求的技术指标,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实
际测量的技术数据或试验(检验、校验、合格证书)报告编号。
采用文字述说的检查项目,可将检查(检验)结果记录,统一自
编号,在“检验记录”栏中填入自编号码。具体要求可按照下列
各项检查(检验)内容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