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总则
1.1 为引导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 ,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和标准 ,
制定本技术政策。本政策将随社会经济 ?技术水平的发展适时修订。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
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本技术政策所称特殊危险废物是指毒性大 ?或环境风险大 ?或难于管理 ?或不宜用
危险废物的通用方法进行管理和处理处置 ,而需特别注意的危险废物 ,如医院临床
废物 ?多氯联苯类废物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单独收集的合汞 ?镉废电池 ?废矿物油 ?
合汞废日光灯管等。
1.3 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是 :
到 2005 年 ,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贮存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