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总则
1.1 制定的目的
压力容器是我厂生产过程中完成反应、换热、 贮存,分离等作用的一类的特种设备, 其
介质一般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危险及危害性大的特点。为贯彻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
全,特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程适用于我厂受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
为 0.1— 35mpa,工作温度为 -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修。
1.2.2 我厂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1.2.2.1 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1.2.2.2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
1.2.2.3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
1.2.2.4GB50094-98 《球形贮藏罐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