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务合同( 2)
pmh公司 (其总部设在××××,以下称“甲方” )与 chc工程公司 (其总部
设在××××,以下称“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在 ems国的
zzz 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乙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
和其他人员 (以下称为派遣人员 ),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 (详见附表 2)。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
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
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 ems国申请入境所需要
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 (从其居住国 )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
项费用。在 ems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