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府 [2010]193 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第 56次常务
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三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水利水电、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工
作,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及管理
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国土环境资源、规划、发展和改革、公安、监
察等职能部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三亚分行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