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三台县灾后重建总体实施规划
序 言
2008年 5 月 12 日发生的汶川里氏 8.0 级特大地震,给我县人民
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在灾难面前,三台人民在党中
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众
志成城,全力以赴参与抗震救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
重建工作的战略部署和重要指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
建工作的开展,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和谐
稳定发展,重建社会主义美好家园,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
例》(国务院令第 52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
作的指导意见》(国发〔 2008〕22 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
建规划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9号)和《三台县“ 5.12”
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