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 4 月 19 日
上海市卫生监督员
管理办法
上海市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加强卫生监督员队
伍建设,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对卫生监督员实行岗前培训、资格考试、上岗
聘任、在职培训和日常考核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市范围内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市
卫生局颁发的卫生监督员证。
第四条 市卫生局卫生法规处负责本市卫生监督员的上岗前
法制培训、资格考试、上岗聘任以及卫生监督员证的日常管理等
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负责本市卫生监督员的在职培训、日常
考核等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本市卫生监督员上
岗聘任、卫生监督员证的的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审核、报送辖区内参加卫生监督员岗前
培训、资格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