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等部门
关于在全市开展现场救护培训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上饶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现场救
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现场救护培训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市红十字会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旅游局 市
教育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 年元月 6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公共安
全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对职工的
安全培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
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教育部、公
安部等 15部(局、会)《关于印发 <中国红十字会关
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红十字
[2001]44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