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栏杆班组施工合同
甲方:福州大学新校区化学化工实践中心项目部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
将福州大学新校区化学化工实践中心北楼 工程的内外不锈钢栏杆项目委托给
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明确双方责任,双方就本工程施工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福州大学新校区 化学化工实践中心(北楼) 。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内容为本工程所有内外不锈钢栏杆项目,甲方
只负责井架、电源。其他所有机具、 加班灯具 及清理卫生均有乙方负责。
三、 承包范围:福州大学新校区 化学化工实践中心 (北楼)施工图内(含
设计变更)所有的内外不锈钢栏杆项目。
四、 承包单价:按施工图纸实际完成量计算,内栏杆不带玻璃 元 /m,
外栏杆 元 /m,内栏杆带玻璃 元 /m。
五、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