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 GB/T8170 s
本标准适用于科学技术与生产活动中试验测定和计算得出的各种数值.需要修约时, 除另有 规定者外, 应
按本标准给出的规则进行。
1 术 语
1.1 修约间隔
系确定修约保留位数的一种方式.修约间隔的数值一经确定,修约值即应为该数值的整数倍 。
例 1:如指定修约间隔为 0.1,修约值即应在 0.1 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一位小数。
例 2:如指定修约间隔为 100,修约值即应在 100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百”数位。
1.2 有效位数
对没有小数位且以若干个零结尾的数值,从非零数字最左一位向右数得到的位数减去无效零(即仅为
定位用的零)的个数;对其他十进位数,从非零数字最左一位向右数而得到的位数,就是有效位数。
例 1:35000,若有两个无效零,则为三位有效位数,应写为 350×102;若有三个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