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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集
团公司”)的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明确集团公司总部与二级机
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落实三级责任主体,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水电工程建设要始终贯彻创造可持续
价值理念,坚持“四策划一优化”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质量
工艺策划、施工准备策划、创优策划和设计优化) ,坚持主体
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步推进,坚持环保、水保“三同时” ,坚持
基建、生产无缝对接,实现投产、效益、效率“三达标” (达
标投产、投产效益满足集团公司决策要求、投产机组效率满
足设计和国家规程规范要求) ,努力打造“生态文明、优质高
效、国际一流”电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
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水电工程。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