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某工程局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
有约束,履行有检查,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局范围内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
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
第三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互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任何合同均须按
照合同评审程序评审批准后,方可订立。
第四条 凡属于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
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第五条 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推行委托代理人许可证制度。签订经济合同由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