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会员的服务和管理,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提升会员的社会声誉,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
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称本
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会员分为估价和经纪两个组
别。
第三条 本会会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和维护本会
及行业的声誉, 遵守本会制定的自律管理文件, 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恪守职业道德,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第四条 本会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章程》
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执行
本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有关会员服务和管理的决议。
第二章 个人会员
第六条 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包括会员、
资深会员、荣誉会员以及学生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