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及
施工图审查人员责任意识, 切实把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关, 保证施工图设计文
件质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
设部令第 134号 )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以下简称审查机构 )是指取
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认定书”,并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本市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的单位。
施工图审查人员 (以下简称审查人员 )是指符合建设部第 134号令要求,经省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工
程勘察文件 )审查的审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