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学研究
与技术开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
发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科学研
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石油科字 [1999]第 7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验收工作应以科技专项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引入科学的评估
机制。
第二章 验收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 凡列入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的科技项目 (课题、 专题),在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或计
划期限结束时, 均应进行验收。 国家级科技项目验收到专题级, 股份公司科技项目验收到课
题级。
第四条 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1、科技专项合同执行情况及主要技术成果;
2、科技项目依托工程(先导、示范、小试和中试)进展及效果;
3、科技成果的创新程度、应用情况及前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