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劳动佣工协议书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康福德高汽车租赁(成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 外 商 独 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柯 逢 豹
地址: 成都市外东建材路 13 号 1-1
邮政编码: 610000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 驾驶员 部门的临
时员工,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临时劳动佣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不
包括试用期,临时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如甲方或乙方愿意续签,应在协议期满 30天以书面
的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同意,可续签临时劳动佣工协议。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甲方或乙方在试用期内要提前终
止劳动雇佣关系,应在正式离职日的 7 天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