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方: 台州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顺利完成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耀江“青春家园”下洋岩地界临时围墙。
二、 工程地址: 临海市第二职教中心西侧 (河阳路东侧、东方大道南
侧 )
三、 工程内容:“青春家园”地块的周边临时围墙,围墙的平面布置,
立面造型及技术要求,具体以图纸为依据。
四、 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
五、 工程工期:本工程合同砌墙工期为 10天,即从 2010年 月 日
至 2010年 月 日。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给甲方工期保证金 10000元,完
成砌墙工程延迟三日, 保证金全额没收。 若乙方于 2010年 月 日后三日
内未能正式动工,视为自动退出,本合同作废。
六、 工期奖励: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砌墙,每延误一天扣违约金 10000
元。
(2)、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