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点
A.1 土方开挖工程
1. 【控制点】
(1) 对定位放线的控制
(2) 基底超挖。
(3) 基底未保护。
(4) 施工顺序不合理。
(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6) 未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
(7) 基坑高边坡未保护。
(8) 深基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预防措施】
(1) 对定位放线的控制
场地平整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 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措施加以
保护,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边坡边缘。
(2) 基底超挖
根据结构基础图绘制基坑开挖基底标高图, 经审核无误方可使
用,需要和设计管理部确认地面构造做法,避免总包单位施工时
由于超挖导致的回填。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临近基底时,派
专业测量人员控制开挖标高。
(3) 基底未保护
基坑开挖后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