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
乙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接
道路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一事达成如下
约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长约 米、宽 7.5 米道路的施工,具体施工范围以
甲方要求为准。
三、工程价款
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115 万元。
四、工程工期
1、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含该日)完成本工程施工
任务,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工程交付给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工期
延误,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2、工程交付之日是指本工程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标准、通过
工程竣工验收、完善相关整改项目并将资料和工程完整交付甲方之
日。
五、工程标准
1、本工程路基全程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