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无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为加强井下无轨车辆运行管理工作,保障无轨车辆安全运
行,防止井下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司机和乘坐人员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等级的证件后方可驾
驶,资格证要与准驾车型相符,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规定。
3.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能够
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4.车辆入坑前,司机劳动保护必须齐全。司机和乘坐人员必
须系好安全带,下车必须戴安全帽。
5.严禁酒后、疲劳等违章驾驶。
6.车辆行驶中, 司机和乘坐人员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
外。
二、车辆管理
1.车辆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档案。
2.车辆使用单位要建立车辆运行、检修、保养、点检管理制
度,健全运行、检修、保养、点检及交接班记录。
3.所有车辆定期参加矿组织的车检, 未经安检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