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头窑煤矿井巷工程月度验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高头窑煤矿井巷工程月度验收程序, 简化报表报送
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施工队的工作量,集中精力组织生产,进
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矿建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验收标准的依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矿
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和《关于对外施工单位实施综合量化考
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验收程序:
1、各施工单位要将本月(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日)需要验收工
程量及上报工程和内业资料(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工程自检资
料、施工日志、地测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对各施工单
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工程部各专业人员参加) 。审查后确定本月
能够满足验收条件的工程量, 对于内业资料缺失严重、 工程质量不符
合要求的单位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2、各施工单位必须将地质测量资料上报审批,否则视为资料严
重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