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 交通部关于防止舱、室作业环境中缺氧窒息事故的暂行规定(试行 )
法规编号: (86)交劳字第 62 号
颁布时间: 1986
制定部门: 交通部
法规内容: 交通部关于防止舱、室作业环境中缺氧
窒息事故的暂行规定(试行)
1986 年 1 月 29日 (86)交劳字第 62号文颁发
1.总 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关于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
动条
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防止舱、室作业环
境中缺
氧窒息以致死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及内河开放港口进行舱、室
作业的
一切中外船舶。 对于未开放的港口和在狭窄空间, 罐体容器、 密闭舱、窖、坑、
井场
合的作业,也应参照执行。
1.3 港口的港务监督部门为本规定监督执行的主管机关 , 卫生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