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报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
捷,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 /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
规定作业。
三、职责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废品
单》填写,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
3.2 品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3.3 技术中心:负责对有争议的报废产品及物料进行技术鉴
定。
四、作业内容
4.1 报废品类型
4.1.1 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
废。
4.1.1.1 由营销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管
部。
4.1.1.2 仓库接获报废通知后,先开具《废品单》交质管部、
营销部、财务部、总经理,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
区。
4.1.3 生产(质检)过程中检验出的不良品或组装不良而导致
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