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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所属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 35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
3、新建线路标志标识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设置,已
建线路应结合线路大修技改逐步予以更换、规范。
二、配置要求
1、标志标识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
维护,适应使用环境要求。
2、标志标识设置后,不应构成对人身、设备的潜在安
全风险或妨碍正常工作。
3、每基杆塔必须有色标,色标颜色按照红黄绿蓝白紫
排列使用, T接支线的色标颜色必须与主路相同。
4、所有标志牌应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无尖角。
5、标志牌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可视现场情况进行调
整,但对于同类设备(设施)的标志牌规格、尺寸及安装位
置应统一。
6、标志标识应用不小于∠ 45×4 型角钢固定在塔身上,
安装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