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灵石县城中心改造工程 交底部位 地基清槽
工程编号 日 期 2012.10.29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清槽标高 800厚筏板为 -13.35,1500厚筏板为 -14.05,要根据是石坝上
50线( -11.9)严格控制,不得超挖。
3、 清槽过程中发现管道、 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 不得擅自处理。
4、清槽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塌可能时,人员应立即
离开并及时处理。
5、人工挖土,前后工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 2--3 米,堆土要求堆放,并
且高度不得超过 1.5米。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
工作,并且不得将土或其他 物件堆放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7、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等,经空车试运行正常后再开始专业。
8、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